江西瑞州陶瓷(集团)公司
地址:上高黄金堆陶瓷工业园
电话:0795-2592881
手机:13879583003
传真:0795-2592887
网址:www.ruizhou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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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700万m2瓷砖生产线项目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验收通过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和《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2018年5月20日,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和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在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园区组织召开了“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700万m2瓷砖生产线项目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还有江西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共10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实地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现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15°01′31.89″,北纬28°17′32.98″),项目总占地面积318.6亩,总投资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070万元,占总投资的12.79%。本项目属于变更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仓库、办公楼、食堂等辅助工程,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脱硫塔、化粪池、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等环保工程。项目年产瓷砖3000万m2,包括1200万m2地砖,1800万m2外墙砖。
2008年,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委托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700万m2瓷砖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年5月,该项目通过了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宜环督字[2008]83号)。2017年7月,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国评(北京)有限公司编制《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700万m2瓷砖生产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月,宜春市环境保护局以宜环评字[2018]2号文对其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018年2月,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的监测工作。2018年4月12~13日、2018年5月22~23日企业在对该项目工程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试、并核查设备运行正常,生产工况满足竣工监测要求时,委托江西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就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地下水等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能力及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及专家评审会意见和企业整改,编制了《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700万m2瓷砖生产线项目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公司基本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1、废水处理
项目废水主要有施釉线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除铁冲洗水、煤气冷却水、脱硫水、压制冷却水、含酚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釉线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除铁冲洗水、煤气冷却水、脱硫水、压制冷却水等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法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含酚废水用于制水煤浆,经窑炉焚烧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准后排入厂区东侧水塘,最后经农灌渠排入棠浦河。
2、废气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制粉干燥废气、压制成型废气、烧成废气及干法磨边废气。喷雾干燥工序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水喷淋+脱硫除尘塔”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成型工序废气采用全密闭负压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窑炉废气采用双碱法喷淋脱硫除尘措施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磨边废气套全密闭负压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3、噪声处理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空压机、鼓风机、泵类、输送带、磨边线等设备,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车间的门、窗的密闭性,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等综合措施控制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除铁废渣、布袋回收粉尘、废坯料、废砖坯、煤气发生炉及热风炉产生的炉渣,脱硫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含油手套等一般固体废物;煤气站电捕焦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煤焦油(渣)(HW11)、废机油(HW08)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废砖坯、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均用于生产、陶瓷废品外卖处理;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重新化浆回用做原料,不外排;除铁杂质外售综合利用;煤灰渣收集后外售做建材原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定期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煤焦油(渣)交由江西瑞府环保石化有限公司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作卫生填埋。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实际产量达到设计产量的75%以上。符合竣工验收监测工况的要求。根据江西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为:
(一)废水污染物排放
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硫化氢、氟化物、总磷、总氮、总铜、总锌、总铬、总铅、总镉、总镍、总钴、总铍等指标均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表2直接排放标准;挥发酚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二)废气污染物排放
项目制粉干燥废气、烧成废气中的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及2014年修改单表5标准;压制成型废气、干法磨边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表6标准;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废处置情况
项目已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处置。项目对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东北角建立了般固废存储库,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收集后外售,公司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收集后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江西瑞府环保石化有限公司、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四)噪声排放
项目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总量控制
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1386t/a,氨氮排放总量为0.032t/a,符合宜春市环保局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该项目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6.83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46.5t/a,符合宜春市环保局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在落实验收组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